古代责任的人物事例_古代名人承担责任的事例
东汉时期陈蕃、李膺等人弹劾奸臣纷纷失败。到陈蕃、窦武失败,李膺等人又被免官。
后来张俭事件发生了,逮捕有牵连的党人。同乡的人对李膺说:“可以走了。”
李膺回答说:“事君不躲避灾难,有罪不逃脱刑罚。这是我的节操。
我已经六十岁了,死和生都由命中注定,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便主动到皇帝诏令指定的监狱中去,被拷打死,妻子儿女被流放边境,学生、旧时属下的官吏和他们的父兄,都被禁锢不准做官。
这时担任侍御史的蜀郡人景毅的儿子景顾是李膺的门徒,但没有记入党人的名册,所以没有遭到责罚。
景毅感慨自豪地说:“本来认为李膺有贤德,派儿子拜他为师,怎么可以因为漏掉名簿,便苟且偷安算了呢?”
于是就自己上表请求免官回家。
人物:诸葛亮事例:三国时期,蜀主刘备死后,昏庸无能的阿斗继位,他只知享乐,把国内的军政大权交给诸葛亮处理。
诸葛亮一面联吴伐魏,南征孟获,积极准备两次北伐,在最后一次北伐前夕给阿斗写《后出师表》表示自己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答司马谏议书”是身为宰相的王安石写给当时的朝廷谏议大夫司马光的一封辩驳性回信。司马光博古通今、学识深厚,尤以主编“资治通鉴”而闻名后世,但在政治上他却墨守陈规,成为朝堂内外保守官员的领军人物。他写信历数改革之弊,指责王安石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
在这篇辩驳性的回信中,王安石并没有因为司马光身居高位且声望隆盛而妥协退让。相反,对于司马光指责改革的言论,王安石针锋相对逐条对其予以驳斥:“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也就是说,王安石认为,修改法律、整顿吏治、调整税收、批驳奸臣,都是变法图强之策,根本不存在司马光责难的那些问题。
王安石不但驳斥了司马光的种种指责,而且还直截了当地阐明了关于为官必须“大有为”、必须“膏泽斯民”的观点:“如君实(即司马光)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如果您责备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我就不敢领教的了。)
王安石责任担当变法。